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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示時間縮短至3年 銀行警示戶 半年大減3.3萬個

銀行警示帳戶上半年大量減少。金管會昨(17)日公布,到今年6 月底,金融機構的警示帳戶僅剩2.86萬個,較去年底減少3.33萬個, 減少幅度近54%,銀行局表示,除了銀行嚴格控管開戶,主因應是警 示帳戶警示期間從5年縮短為3年。

警示帳戶指法院、檢察署或司法警察機關為偵辦刑事案件需要,通 報銀行將存款帳戶列為警示者;有可能是先前常見的詐騙集團使用的 人頭帳戶,也可能是一般不法犯罪被法院、檢察署扣押或限制處分的 帳戶,或有相關交易糾紛。

去年6月底,銀行、信合社等被列為警示帳戶達6.73萬個,衍生許 多問題,即若有人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,要再額外開戶,銀行即不 會允許,有些民眾則反應自己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,之後開立薪資 轉帳戶也被拒絕,造成生活不便。

銀行局因此在去年修改「銀行對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之存款帳 戶管理辦法」,將警示帳戶警示期間由5年縮短為3年,並從今年1月 1日起適用,從今年首季,警示帳戶馬上少了3萬個,第二季又繼續減 少,警示帳戶總數跌破3萬個。

銀行局表示,民眾到銀行開戶除了要雙證件、拍照或錄影,銀行也 會了解民眾開戶是否有地緣關係及開戶需求,例如有民眾戶籍在新竹 ,想到台北市某銀行開戶,除非有在台北市居住、工作或讀書等證明 ,否則銀行不會讓其開戶。

時報資訊
( 2011/10/18 09:00 時報資訊 )

工商時報 記者彭禎伶/台北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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