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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仲:現代住宅須明訂禁賣年限 杜絕炒作

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日前決議,將於新店區七張捷運站附近開辦現代住宅,配套措施與細節,經建會尚未決議,該宅預計將以市價6至7成價格出售,針對民眾疑慮此一善意,是否將充斥投資行為,房仲業者認為,規定買賣年限,將可有效杜炒作。

針對現代住宅勢在必行,且已選妥合宜土地,房仲業者指出,該塊基地所處位置佳,交通及生活機能條件不錯,因此頗吸引人,土地總面積約600至700坪,預計將蓋一百戶現代住宅,每戶坪數含公設約在20坪左右,適合一般單身夫妻或是小家庭入住。

而民眾最關心的房價問題,據經建會官員表示,定價可能是市價的6至7成左右,因此,若依照當地新成屋行情每坪約在50至55萬元間推估,現代住宅的總價至少要價600萬元。

至於申請者的貸款問題、資格認定,及該宅未來的營運管理,要如何進行,經建會尚需邀集學者專家座談,再予以訂定,但可以確定的是,入住者將只能擁有該宅使用權70年限。

對此,有不少人擔心,政府美意將再度淪為投資客操作房市的另一利器,「人頭戶」問題,引起爭議。

台灣房屋不動產研究室執行長邱太,以交九轉運站共構案「京站」為例,指出該宅住戶僅有使用權50年,初期銷售時,每坪約30萬元,至今經過7年,住戶使用權剩下43年,房價仍有小幅攀升至每坪42萬元,相較周圍新案動輒上看九字頭行情,「使用權」之限制,顯然仍無法為一般購屋族所接受,但縱使現代住宅入住者僅有使用權,但政府仍應訂立不得轉賣的年限,以加強抑制投資炒作。該案預計在本週將報請行政院核定,最快明年將進行招商工作。

鉅亨網
( 2011/09/19 16:15 鉅亨網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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